——贯彻“担当有为好干部”精神系列评论四
什么是精神?那是一种信念,是一种信仰,是一种源源不断的动力,助推着人们不断开拓创新,敢于干事,勇于奋斗,甘于奉献。从古至今,精神的营养补给着每个时代的“英雄”与“榜样”,无论是“能忍天下之不能忍,能为天下之不能为”;还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又或是狭路相逢勇者胜,都需要他们在风险面前敢做敢为、不怕得罪,提振精气神,激情干事业。
作为群众的干部、党的干部,就要在“精神”上找到归属,在“干事”上富有激情,有不甘落后的志气、甘于奉献的胸襟、敢于亮剑的豪情,才能称得上是一名担当有为的好干部。
提振精神,激情干事,就是要不甘落后,勇于争先。如今,在广大干部中,就应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干部与干部之间要勇于争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一技之长,比一比谁的工作更出色,晒一晒谁的群众满意度更高。彼此之间要摈弃“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丢弃“你干我干都一样”的思维,敢于比、敢于赛、敢于争,通过良性循坏,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让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好事”。
提振精神,激情干事,就是要甘于奉献,敢比奉献。当下,“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这过程中,离不开无数奋战在一线的干部,更少不了他们甘于奉献的情怀与胸襟。从“5+2”到“白加黑”,从“讲奉献”到“比奉献”,我县干部不仅把“中午一定不休息、下午基本晚回家、晚上经常要加班”成为常态,更把群众的满意度,对干部的信任度以及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尺。作为群众的干部、党的干部,就是要在组织提供的公共平台上干出点什么、给后人留点什么。
提振精神,激情干事,就是要敢于亮剑,全力担当。正如为群众办事,在于办好多少,担当多少。作为“好干部”的衡量标准,群众的意见是不可忽视的,正如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干部与时俱进,不仅要勤于学习,更要敢于亮剑,遇到难事、烦事,要勇于担当,而非做“甩手掌柜”,更不能“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必须把名利看得淡一些、把事业看得重一些,必须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悔于人生的不平凡业绩。
——转自《今日桐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