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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丰村 “四个一”民主议事促和谐
  •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浏览:1820
  •   近年来,华丰村以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阳光八步法”民主协商机制为基础,增加“一会”、“一票”、“一包干”、“一评议”制度,推进村级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四个一”的落实

      “一会”即探索试行决策听证会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组织村监会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后,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一票”即村民代表表决采取“一事一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并现场公布票决结果,形成书面决议;“一包干”即实施重大事项责任人分片包干,决策通过的事项,落实具体责任人组织实施;“一评议”即采取“一事一评议”的方式,年中履职事项汇报、年底述职评议,接受党员、村民代表的监督和质询。

      通过大力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阳光八步法”民主协商机制,华丰村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014年“无违创建”工作中,华丰村拆除破旧房屋6000多平方米,大山坞连片整治效果得到了县镇两级领导的肯定。

      稳定村的由来

      华丰村紧邻杭千高速和正在建设的杭黄铁路,江南公路穿村而过。在常人的理解中,这样一个“交通枢纽”,理应矛盾重重、纠纷不断,但事实上这却是出了名的“稳定村”,矛盾少、信访少。众所周知,拆迁工作涉及利益广泛而复杂,需要让所有利益涉及者都满意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华丰村通过努力最大程度实现了这个目标。

      “无违创建”和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华丰村一直以来竭力推动的民主协商制度密切相关。从方案初定到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拔钉破难”举措制定,每一个环节都在集思广益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投票通过后广泛公示,交由村两委实施,从而有效杜绝了村两委班子关起门来“走过场来商量”、“拍脑袋做决策”现象的出现,确保工作方式真正符合实际、群众利益真正得到保障、矛盾纠纷真正提前化解。

      旧想法的拔根

      2016年,华丰村共制定村干部履职承诺6项。每一项工作都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并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产生,设有项目领办责任人。每年年中和年底,所有村干部都需要上台进行述职。华丰村一改以往“读报告”式的工作汇报形式,采取“一事一评议”的形式,对照履职事项逐一进行汇报,并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质询。

      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党员村民代表进一步讨论协商下一步工作方案和计划。“评议出举措、举措有落实”,这一创新协商之举有效激发了村两委干部的战斗力。村干部推诿、不作为等情况不再出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村文化礼堂修建、“大山坞农居点建设等一系列民生实事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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