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富春江镇召开党员干部(代表委员)“无违建专项承诺”部署推进大会,迅速落实县委、县政府“无违建县”创建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镇70余名镇干部、代表委员参加会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姚明军在会上强调,全体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实事求是,对违法建设和修建坟墓情况进行自查自报,对存在的违法建筑自行处置到位,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助推拆违控违工作。同时,镇党委政府将继续保持‘无违创建’高压态势,对新违建“即查即拆、露头就打”, 确保打赢“无违建县”创建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两场攻坚战。
会上,镇干部、代表委员们纷纷签订《桐庐县党员干部(代表委员)“无违建”自查承诺书》和《桐庐县党员干部(代表委员)修建坟墓自查承诺书》。承诺书强调,如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的,党员干部将自愿接受组织处理。下一步,富春江镇将把所有签订完毕的承诺书交予县“无违建县”创建办、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作为每一位镇干部“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军令状”。
会后,大家纷纷表态说,作为乡镇一级的党员干部,工作扎根在基层,要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带好头、作表率,不打折扣完成任务,坚决支持“无违建县”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