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作为群众当中的先锋模范,应带头遵守承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日前,孝门村党组织临时负责人季兴方积极协助该村三户党员干部拆除家中违建附房,共计67平方米,以身作则为全镇党员干部作了表率。
和季兴方一样,今年4月以来,富春江镇全体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带头签订了“无违建”承诺书,迅速落实县委、县政府“无违建县”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承诺书规定,党员干部对违法建设和修建坟墓情况进行自查自报,对存在的违法建筑要自行处置到位,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助推拆违控违工作。
下一步,该镇将继续保持“无违创建”高压态势,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拒不自行整改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依法强制处置,对涉及人员将依纪依规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对在承诺中弄虚作假,实际有“两违”行为而作“无违建”承诺的党员干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打赢“无违建县”创建攻坚战。